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将联合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纲要》贯彻实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完成《纲要》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创新和成果共享,推进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创新试点和百城质量提升活动,发布年度县域城市质量状况报告,以“质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举办中国质量(南京)大会,宣传中国质量发展政策,推进国际质量交流合作。各地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出台和推广一批质量变革创新的新举措,发布一批区域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凝聚全社会建设质量强国合力。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总结提炼,发布一批质量管理案例成果。大力开展质量奖获奖成果交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公益推广、QC小组成果发表等活动,指导企业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鼓励平台企业强化质量治理,提升商户质量管理能力。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拓展质量管理数字化等应用新场景,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品、工程、服务重点领域提质量、树品牌,向上竞争,赢得优势。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推广应用活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开展“好房子”建设行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探索建立银发产品服务和企业认证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培训宣传,助力企业提升出口竞争力。宣传推广各地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为重点,加强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召回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活动,引导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五)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剑网2025”“昆仑—2025”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集中发布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鼓励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案例交流、质量管理大讲堂、质量品牌故事征文、QC小组等活动,提升各行业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普及宣传,组织全民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民用“三表”计量科普宣传活动、特医食品质量惠民科普基层行活动,围绕电梯安全、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服务认证开展相关宣传周活动,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坚持重心下移,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等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1. 2025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 2025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学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 2025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 利 部 农业农村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知识产权局、消防救援总队、供销合作社、总工会、工商联。
附件1:2025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附件2:2025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学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附件3:2025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附件4: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编辑:李彬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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