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混凝土公司合并重整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8日作出(2024)皖012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准许安徽万春混凝土有限公司、庐江县万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庐江建友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庐江众利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安徽万春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或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并重整成功,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经管理人阶段性查证,债务人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绿化苗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仿古风貌建筑和商业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8日评估价值总额为12055.47万元,其中,剔除仿古风貌建筑和商业房产后的评估价值为2888.55万元。
债务人主营业务为混凝土生产经营,现有三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前和重整过渡期内,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据调查,破产重整前除了债务人自身生产经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外,仅一条生产线的年租金收益就能达到约300万元或用于冲抵债务(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应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尽调)。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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