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年产80万吨制砂、骨料项目环评公示
中国混凝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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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5:49
6月3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发布年产80万吨制砂、骨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80万吨制砂、骨料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冷水江市铎山镇洞头村 |
建设单位 | 冷水江市元泉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冷水江市元泉建材有限公司在冷水江市铎山镇洞头村建设年产80万吨制砂、骨料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娄环冷审[2024]13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458m2,建设一条干式碎石制砂骨料生产线和一条制砖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80万吨碎石、机制砂和45万平方米免烧砖。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发生了变动,变动情况为:1、骨料生产工艺新增筛分、磨粉工序,石子、石粉规格增加;2、生产设备新增振动筛、雷磨机、摇摆筛;3、磨粉及筛粉工序配套新增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4、新增1000m2成品车间1个。变动后,项目新增1000m2成品车间、砂石骨料生产工艺增加工序、新增生产设备导致颗粒物排放量增加,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以上,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属于重大变动,该单位重新报批该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砂石骨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制砂筛分及选粉、磨粉及筛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6)分别排放。项目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石装卸粉尘、堆场粉尘、制砖线投料粉尘经封闭式厂房、洒水降尘、袋式除尘、喷淋装置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设洗车平台,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洗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作业噪声在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有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泥土废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或外售;沉淀池沉渣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泥土废料外运作为路基填土使用;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运营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可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达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示全文如下: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80万吨制砂、骨料项目(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52510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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