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周胜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与有关省直共十八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628号),在合肥、马鞍山、铜陵三市列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23年推动阜阳、滁州、芜湖、宣城、池州、安庆等6个城市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推动其余7个城市建设省级“无废城市”,实现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开展。
1、工作进展
在工业领域,一是指导园区“一园一策”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动100%的国家级园区和76%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二是聚焦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抓紧完成新一轮全省重点领域能效核查工作,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改项目,打造一批能效标杆企业。三是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3年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6家、绿色园区7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家。四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以印刷、家具制造、水泥生产、化学原料制造、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为重点,聚焦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企业,2023年对167家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在农业领域,一是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工作。2023年,在全省83个主要农业县区、近96%耕地面积落实化肥减量化工作。在17个试点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全省已建立25个国家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点、6个国家级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示范点和17个全国“绿色防控示范县”。二是实施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两个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全省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展全省“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督管理。2023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加强我省农用薄膜监督管理,将地膜列入打假重点品种。
在生活领域,一是持续推进合肥、芜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及宁国经开区、涡阳县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二是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专项工作,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三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开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全省已建成运行垃圾分类“四分类”投放收集点2.4万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93.8%。四是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在2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试点示范建设,总结示范县建设成果。
在建筑领域,一是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消纳场所建设,全省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理项目40个,设计处理能力3045万吨/年。二是将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纳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系,支持合肥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全省已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9亿平方米,实现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造。2023年竣工阶段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36%,全省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开工比例达到17%。
在危险废物领域,一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29.3万吨/年,总体满足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二是着力防控环境风险,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开展现场检查,防范化解了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走深做实。稳妥衔接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机制,跨省转移效率进一步提升,2023年以来我省企业已经成功利用“白名单”方式接收省外危险废物转入77家次、共14.9万吨。四是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监管。2023年,全省共抽查843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其中优秀单位557家,占比66.07%。
二、提案建议相关工作情况
(一)目前我厅正在起草《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拟与我省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一并印发,进一步明确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和成效评价体系。《行动方案》中包括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强化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等内容。
(二)我省已与17个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省级“无废城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请各省直单位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并纳入省级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2024年,我厅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支持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高标准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等体系,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6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1日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