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箍 筋 笼
5.4.1 柱箍筋笼的钢筋采用带肋钢筋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的箍筋笼应做成封闭式并在箍筋末端应做成135°的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箍筋直径;当有抗震要求时,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箍筋直径;箍筋笼长度应根据柱高可采用一段或分成多段,并应考虑焊网机和弯折机的工艺参数确定。
2 箍筋笼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3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mm。 注:柱中对箍筋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4.2 梁箍筋笼的钢筋采用带肋钢筋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的箍筋可做成封闭式或开口型式的箍筋笼。当梁考虑抗震要求箍筋笼应做成封闭式,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箍筋直径;对一般结构的梁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箍筋直径,并在角部弯成稍大于90°的弯钩;当梁与板整体浇筑不考虑抗震要求且不需计算要求的受压钢筋亦不需进行受扭计算时,可采用“U”形开口箍筋笼。
2 梁中箍筋的间距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 箍筋直径:当梁高大于800mm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当梁高不超过800mm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当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直径尚不应小于d/4(d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大直径)。
4 梁箍筋笼的技术要求见本规程附录C。
5.4.3 梁、柱箍筋笼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关于梁、柱箍筋构造的有关规定。
6 施 工
6.1 钢筋焊接网的检查验收
6.1.1 钢筋焊接网的现场(或提前在厂内)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焊接网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设备并在同一连续时段内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30t。
2 每批焊接网应抽取5%(不小于3片)的网片,并按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验。
3 对钢筋焊接网应从每批中随机抽取一张网片,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
6.1.2条的规定。冷拔光面钢筋焊接网尚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进行钢筋直径偏差检验。
4 钢筋焊接网的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及抗剪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
6.1.2 钢筋焊接网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