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抗震房屋的最大高度:当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焊接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的规定;当采用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时,应比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的适用最大高度低20m。
3 筒体结构中的核心筒和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焊接网。
5.3.2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剪力墙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施。
5.3.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当钢筋直径为6mm时,分布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当分布钢筋直径不小于8mm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5.3.4 抗震等级一、二级的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分别小于0.2、0.3时,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的墙两端和洞口两侧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不应小于0.1hw(hw为墙肢长度),其配箍特征值不应小于0.1,且应符合构造边缘构件底部加强部位的要求。
5.3.5 带肋钢筋焊接网剪力墙分布钢筋的设置、轴压比限值、约束边缘构件及构造边缘构件的设置等除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至第5.3.4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5.3.6 墙体中钢筋焊接网在水平方向的搭接可采用平搭法或扣搭法,其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5.1.11条或第5.1.12条或第5.1.18条的有关规定。
5.3.7 剪力墙中焊接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力墙中作为分布钢筋的焊接网可按一楼层为一个竖向单元,其竖向搭接可设置在楼层面之上,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且不应小于400mm或40d(d 为竖向分布钢筋直径)。在搭接范围内,下层的焊接网不设水平分布钢筋,搭接时应将下层网的竖向钢筋与上层网的钢筋绑扎牢固(图5.3.7)。

5.3.8 带肋钢筋焊接网在墙体端部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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