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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企业的信誉度评议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1)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等级;(2)混凝土企业生产历史的长短;(3)混凝土企业设备的质量水平,包括整套生产设备的完好率或运转率,所有生产和检验的计量设备的误差和精度,设备的实际生产效率,等;(4)过去二年供应混凝土的数量(可换算为单方搅拌机容量生产混凝土的生产的方数);(5)供应混凝土的技术水平,可以把混凝土等级转变为加权指数乘上该等级混凝土所占的百分数,所有等级加起来就是技术水平,特殊混凝土(如自流平自密实混凝土、轻质高强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等)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加权指数。(6)过去二年来完成工程验收的质量水平,这个的评议标准待确定。可以用工程验收质量等级乘上加权指数,累计之和表示,如果有不合格工程或重大质量事故者要严重扣分。(7)过去二年来完成工程的工期保证水平,这个的评议标准待确定。(8)过去二年来完成工程的服务水平,可以由工程施工方、监理方作出评议。(9)企业过去两年的经济效益水平,产值、利润、完税率、欠账率、应收款与应付款的比例等等。(10)过去两年企业在环保、文明和社会贡献上的成绩。这个的评议标准待确定。
这些成绩所占比例的分配上应该向(3)、(5)、(6)、(7)、(8)倾斜,从而强调企业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工期保证。
这个企业信誉度评议工作应该由谁来主持,程序应该如何,都应该通过行业内民主商议后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可以一年举行一次,也可以两年举行一次。行业协会在这工作显然应该起核心的作用,但是,评议过程必须高度民主,最后结果应该由全行业投票决定。
由此看来,这个制度的成败关键在于其评议数据的可信性和行业内评议的民主性。因为是一个关系到企业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把制度完善化,决策过程民主化。使这个活动真正成为推动混凝土行业良性发展的动力。有了这个信誉度的可信性,社会对商品混凝土行业的认识必然加深,整个行业的信誉也必然加强,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改革有很大好处。
5、建筑业市场中的混凝土产品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砼产业的商品化还有一段路子要走,主要是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的环境,以及完善必要的法律保障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体系。砼产品商品化最大的好处,第一是让砼的质量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而不是过去的黑箱或半黑箱作业。第二是社会有选择更好材料、更好服务的权利,从而促进砼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必须把砼作为一种商品来对待,真正让这种生产过程市场化、商品化。
经验证明,混凝土市场没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对企业行为规范性的约束是不行的。建立商品砼交易市场,是目前培育良好市场秩序的比较好的办法。这一方面,上海市有比较好的经验可以借鉴,上海市所有有关商品砼的交易必须在交易市场上进行;商品砼价格也由交易市场按照市场情况进行调控。这样,就比较容易规范商品砼市场的动作,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必须强调,每个时期预拌混凝土的价格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范围,偏离这个合理范围过远就会造成相关方利益的伤害而带来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混凝土企业之间无序竞争过于激烈,竞相压价成为生存手段,混凝土偷工减料的情况必然发生,工程质量必然下降,损害的首先是社会大众,其次是混凝土企业;如果混凝土价格偏高,工程质量不一定会提高,但工程造价就必然会上升,损害的仍然是社会大众。
价格调控是一门学问,混凝土市场的价格调控也不容易。行政指令是难以奏效的。行业内部发挥联合的力量是比较容易的,调整供求关系则是另一个手段。例如,由行业协会向市场定期提出协商价格是一个手段,协会可以联合部分信誉度较好的搅拌站定期提出协商价格,去影响市场;另外,政府通过通过关停信誉度低的,出现工程事故的搅拌站也是一个手段;通过政府审批新建搅拌站是另一个手段,但后两个手段都必须十分慎重。
目前情况下,我们建议,东莞市应该建立商品混凝土交易市场(可以作为建筑材料市场的一部分),为商品混凝土的交易及招、投标工作提供一个规范的运作场所;同时,该市场可以由混凝土协会定期提出一个协商性的或引导性的商品混凝土价格,供交易双方参考。该市场可以由行业协会来管理,但政策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
政府的市场监督作用,在于培育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气氛,减少和抑制在市场的控制和招、投标时的不公平行为,例如部门的保护行为和腐败行为,哄抬或压抑价格的行为等。这方面可以用制订法规及鼓励媒体监督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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