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验评定外加剂的理由是:(1)检测外加剂是否符合使用要求;(2)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现场使用的材料来评定外加剂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3)检查每批产品的匀质性和稳定性;(4)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试配检验结果。
选择外加剂的根本原则:第一是性能符合工程使用要求:第二是经济的合理性。在某些情况下,决定外加剂在混凝土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因素是外加剂的成本,这就要求生产厂家根据平时使用外加剂的经济效果开发和生产新产品。
(2)混凝土外加剂的掺量
外加剂的最佳掺量是获得最好的技术效果和经济效果的重要因素。外加剂的最佳掺量是通过混凝土试配结果确定的,根本的原则是在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掺量。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中提供的是某种外加剂使用时的掺量范围,而使用单位必须通过混凝土试配确定外加剂的合理掺量。
不同类型的外加剂的掺量是有一定规律的,通常,普通减水剂0.2%~0.3%,高效减水剂0.5%~1.0%。同一种外加剂用于不同混凝土时掺量也不尽相同,例如:高效减水剂用于蒸养混凝土时掺量为0.3%~0.5%,用于普通混凝土掺量为0.5%,用了流态混凝土掺量为0.75%,用于高强混凝土掺量为1.0%。复合高效减水剂在相同减水率时比单一高效减水剂掺量减少一半。后掺法不但使超塑化剂掺量减少,而且对其它外加剂也有同样效果。
此外,水泥品种、细度、矿物组成、混合材等也影响外加剂的掺量。如对矿渣水泥高效减水剂掺量少于普通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C3A含量高的水泥高效减水剂掺量应多一些。
从以上事实,可以认为决定外加剂掺量的因素如下:(1)外加剂的品种;(2)外加剂的应用范围;(3)水泥品种和活性、比表面积、矿物组成及混合材等;(4)混凝土组成材料及其配合比、单位水泥用量、单位用水量等;(5)外加剂复合方式(成分与比例);(6)外加掺入方法(同掺或后掺)。
总之,只要掌握了外加剂和混凝土的性能,及其变化规律,并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合理掺量,就可以以最少掺量获得最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3)混凝土外加剂使用方法
使用外加剂时要仔细看产品说明书,其中包括使用方法。
外加剂产品有两种形式,即液体和固体粉末。液体产品以体积计量,有时生产厂提供可溶性固体产品,使用前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水溶液。固体产品中一般有载体,如粉煤灰、火山灰、矿粉等,其目的是使外加剂计量准确、分散均匀和防止受潮结块。固体外加剂通常是以重量计量。
掺量准确:外加剂掺量确定后,根据搅拌机一次搅拌混凝土体积和单位水泥用量折算外加剂的用量。使用外加剂的可采用人工、半自动和自动计量,根本要求是计量准确。如果是液体,液体浓度要准确测定;如果是粉剂应均匀准确加入,使其误差控制在±2%之内。超剂量地使用,不但造成浪费,影响混凝土的性能,而且还会造成工程事故。特别是掺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和引气剂时一定要剂量准确,一旦超剂量使用就使浇筑的混凝土不凝结硬化或严重降低强度,造成工程事故。
掺加均匀:一定要设法使外加剂在整个拌和物中均匀分布,使其充分发挥作用,避免局部过浓产生不良后果。粉剂如与水泥一起加入,应散布开,并适当延长搅拌时间;液剂也要散布均匀,防止集中在一点。
另外,在同时使用两种外加剂时应注意它们之间的相容性,特别是引气剂应分别掺用。
|